中国海关总署近期发布了新的管理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统称为“两仓”)的管理。这些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
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制定,现已公告以下几个关键事项:
首先,两仓的布局要求。为促进两仓有序建设和健康发展,各直属海关将对两仓进行科学布局、规划总量、控制增
量、优化存量。此外,企业申请设立两仓时,应满足新的布局要求。布局要求侧重于因地制宜的科学规划,按需设
立,以及有序推进和动态管理。
其次,规定了两仓的规范运作。例如,除了存储大宗商品和液体货物的两仓,其他两仓货物进出库应向海关发送到
货确认信息。此外,特定的时限规定,如办结相关手续后提离仓库的期限,以及两仓申请注销时的出库手续等。
最后,新公告还提出了两仓的设置规范。新申请设立的两仓应按照《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设置规范》进行建设。
对于2023年7月1日前已设立的两仓,如存在与设置规范不符情形,应及时整改,并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否则将不得延期。
这些新规定将从2023年7月1日开始实施,将对两仓的布局、运作和设置提出更为严格和规范的要求,旨在提高两仓
的管理效率,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并推动国内物流产业的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