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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微塑料限制法规的实施

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球各国和地区关注的核心议题之一。在这个背景下,欧盟委员会在2023年9月25日正式实施了一项针对微塑料的限制措施,该措施基于欧盟化学品法规REACH,并着眼于减缓微塑料对环境的污染,尤其是人为添加到产品中的微塑料。

欧盟微塑料限制法规的实施

一、微塑料的定义与限制措施

(1) 微塑料的定义

欧盟委员会采纳了一个广泛的微塑料定义,即所有小于5毫米的有机、不溶性和抗降解的合成聚合物颗粒。

(2) 限制的具体内容

限制措施主要包括禁止销售微塑料本身以及人为添加微塑料并在使用时释放这些微塑料的产品。范围涵盖了从人造表面使用的颗粒填充材料到化妆品、洗涤剂、肥料、植物保护产品和玩具等多个方面。

(3) 工业领域的例外

在工业场所使用或在使用过程中不释放微塑料的产品不受销售禁令的限制,但制造商必须提供有关如何使用和处理产品以防止微塑料排放的说明。

二、实施的阶段性安排

(1) 初步实施

禁令生效后20天内,将开始实施第一批措施,包括禁止使用松散闪光剂和微珠等。

(2) 后续措施的逐步推进

其他情况的销售禁令将在后期陆续实施,给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提供了适应政策和寻找替代品的时间。

三、背景及目标

(1) 欧盟的环保目标

在《欧洲绿色协议》和新的《循环经济行动计划》中,欧盟委员会表达了打击微塑料污染的决心,并在零污染行动计划中设定了到2030年将微塑料污染减少30%的目标。

(2) 解决微塑料问题的路径

为了全面解决微塑料污染问题,欧盟委员会要求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评估添加到产品中的微塑料带来的风险,并在科学证据支持下采取了这项REACH限制提案。

(3) 法规的通过与采纳

这一提案得到了欧盟成员国的积极投票,通过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审查,并最终被采纳,显示出其在欧盟多个层面上的支持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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