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8日,新加坡食品局发布了一项重要公告,对《新加坡食品销售法案1973》进行了修订,主要调整了非即食食品的微生物标准。这一修订将于2024年3月4日正式实施,对相关食品出口企业将产生重要影响。
本次修订首先对即食食品与非即食食品进行了明确定义,为食品分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即食食品是指不需要通过烹饪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处理就可以直接消费的食品,例如杯面、果汁饮料、糖浆及冲泡粉状饮料等。而非即食食品则是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食品。
修订中明确了新标准适用的食品种类,包括牛肉及其制品、血蛤及牡蛎、肉类及其制品、巴氏杀菌家禽蛋及制品、生家禽蛋及制品。每个样品中菌落总数不得超过m值,或者菌落总数超过m值的样本数量不超过C值,并且每个样本中的菌落总数不超过M值。
修订详细列出了各类食品中不同微生物的检测标准。例如,牛肉及其制品中的大肠杆菌O157:H75和非O157产志贺毒素大肠杆菌,样本数量为5,C值为0,m值和M值均为不得检出。同样,血蛤和牡蛎中的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霍乱弧菌、副溶血性弧菌和创伤弧菌等,都有详细的检测标准。这些具体的微生物标准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了明确的生产要求,有助于提高食品的安全性。
食品 | 微生物名称 | 样本数量 | C值 | m值 | M值 |
牛肉及其制品 | 大肠杆菌O157:H75 | 5 | 0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非O157产志贺毒素大肠杆菌(O26、O45、O103、O111、O121、O145) | 5 | 0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
血蛤和牡蛎 | 沙门氏菌 | 5 | 0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志贺氏菌 | 5 | 0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
霍乱弧菌 | 5 | 0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
副溶血性弧菌 | 5 | 2 | 每克样品中菌落数量为100单位 | 每克样品中菌落数量为100单位 | |
创伤弧菌 | 5 | 0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
生家禽蛋及其制品 | 肠炎沙门氏菌 | 5 | 0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巴氏杀菌家禽蛋及其制品 | 沙门氏菌 | 5 | 0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杆菌(适用于巴氏杀菌液体蛋制品) | 5 | 0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
肉及其制品 | 肠炎沙门氏菌 | 5 | 0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沙门氏菌(除了肠炎沙门氏菌,伤寒沙门氏菌,甲型副伤寒沙门氏菌和乙型副伤寒沙门氏菌) | 5 | 1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注:除特殊备注,每个样本重量均为25克)
新加坡是一个食品进口大国,对食品安全的要求极为严格。因此,相关出口企业必须加强信息收集,密切留意新加坡食品行业相关标准的最新消息。这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新的法规标准,还能够为企业制定合适的生产和出口策略提供依据。
面对新的微生物标准,出口企业需要加强对产品中各类微生物的自检自控能力。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进行食品安全的研发和检测,提高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新的微生物标准将于2024年3月4日实施,这为企业提供了宝贵的准备时间。企业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提前做好相关检测工作,确保产品符合新的标准。这不仅可以避免因不合格产品导致的经济损失,还能够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新法规的实施,无疑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压力和挑战,但同时也是企业提升自身能力的机会。企业应该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完善售后服务等方式,提升自身应对新法规变化的能力,从而在新的市场环境中脱颖而出。
总之,新加坡食品局对《新加坡食品销售法案1973》的修订,主要是对非即食食品的微生物标准进行了调整。这一变化将对相关食品出口企业产生重要影响。企业应该积极应对,加强信息收集,提高自检自控能力,提前做好相关检测工作,提升应对能力,以确保在新法规环境下的稳定发展。